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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“四禁令”叫停教育乱收费

广西“四禁令”叫停教育乱收费

2008-06-12 11:01:38 来源: 南宁晚报(南宁) 网友评论 1 条 进入广西论坛

  南宁晚报讯(记者韦新娜)日前,记者从全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,自治区教育系统发出了严禁中小学校补课收费、严禁强制服务收费、严禁自立收费项目现象、禁止部门摊派收费四大“禁令”。

  严禁中小学校补课收费。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,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,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。所有教学内容(包括复习)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(凡利用学校教育、教学场地、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、补课严禁收费)。严禁学校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、补习班、提高班等有偿培训。

  严禁强制服务收费。禁止违反出版管理规定,擅自编印、统一征订教辅材料。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《教学用书目录》、印发教辅材料《推荐目录》、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。严禁统一组织学生订购校服,中小学生校服一律由学生自愿自行到市场购买。

  另外,实行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农村中小学校,严禁以班会费、作业本费、工友费、柴火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。

 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核查,严查教育乱收费案件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,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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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翠玲

(南宁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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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6-12 16:20